自雇 EP,简单理解:申请人注册新加坡本地 ACRA 公司,以公司董事身份雇佣自己,申请 EP。这条通道适合外贸、咨询、技术服务、跨境服务商,也是市面上误解最多的准证类型,很多人误以为 “注册公司就能拿 EP”。
一、自雇 EP 和普通 EP 核心差异
普通 EP:第三方现成雇主聘用,公司有成熟业务、本地团队; 自雇 EP:申请人自己的新设公司作为雇主,MOM、ICA 会加倍核验业务真实性。 空壳公司、无实际营收、无客户合同、无办公落地记录,基本都会直接拒签。
二、申请前置要求

- 在 ACRA 完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,申请人持有公司股权,担任董事;
- 岗位真实匹配申请人背景,商业计划书清晰,有客户意向合同、业务渠道佐证;
- 满足 EP 最低月薪标准,薪资必须由新加坡公司账户按月发放,正常缴纳 CPF;
- 通过 COMPASS 四大维度打分,和普通 EP 使用同一套评估框架。
三、MOM 重点核查的业务真实性材料
审核团队会重点核验:商业合同、客户背景、银行流水、办公室租赁凭证、业务网站、项目交付记录。 单纯一张商业计划书、零收入、零本地客户,很难通过。MOM 近年收紧自雇 EP,重点打击以拿身份为唯一目的的壳公司。
四、自雇 EP 转 PR 的难点
自雇 EP 持有人递交 PR,ICA 不只看个人薪资,重点评估企业可持续性: 公司连续财报、稳定营收、本地员工雇佣情况、税务申报记录。 对比大企业普通 EP,自雇申请人审核周期更长,对经营稳定性要求更高;短期亏损、营收波动大,会显著降低通过率。
五、续签风险提示
自雇 EP 每次续签,都会复核公司经营状态。如果公司持续零收入、没有业务活动,续签大概率被驳回。
误区板块
❌ 误区:注册新加坡公司,就一定能拿到自雇 EP ✅ 正解:公司注册 ≠ EP 获批,ACRA 注册门槛低,MOM 准证审核门槛独立; ❌ 误区:自雇 EP 可以不用真实经营,养着身份等 PR ✅ 正解:MOM 会定期复核公司运营,虚假经营会撤销 EP 并留下记录; ❌ 误区:自雇 EP 之后,家人 DP 比普通 EP 更容易批 ✅ 正解:DP 审核标准一致,只看主申请人薪资门槛。
FAQ
Q:自雇 EP 的公司,是否一定要雇佣新加坡本地员工? A:没有强制雇佣本地人,但有本地员工、稳定业务,对 COMPASS 打分、后续 PR 都有正向帮助;完全无本地团队会增加审核难度。 Q:自雇 EP 获批之后,可以同时在外接其他公司的项目吗? A:可以在业务范围内承接项目,但所有收入都要走新加坡主体公司合规报税。



